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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小凡:先有故事,再有产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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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目前珠宝行业的模式是这样的:珠宝设计师如果希望通过“产品设计费+产品工费”获得收益,就会为珠宝商提供设计图稿并接受挑选;珠宝商将挑选出来的款式委托设计师进行生产制作,策划人员根据产品赋予其文化主题、文化内涵和宣传海报,最后放到珠宝店或网络上进行销售,周而复始。然而,这样的模式产生了诸多尴尬的问题:


      1、珠宝商需要在较多的设计图稿中挑选设计款式,主题未明确之前选中率较低。


      2、部分珠宝商挑选设计图后为了不支付设计费而进行抄袭。


      3、原创设计款式被粗暴改款和直接抄袭,在线上线下销售而难以维权。 


      这是一把悬横在珠宝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

      通过和电影产业的对比,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。几乎所有的文化创意产业都是“先有故事,再有产品”。产品是文化的衍生品,珠宝产品仅仅是所有衍生品种类中的一小支。设计师在设计前应该通过调查市场获得灵感,然后将灵感转化为IP图形、赋予其文化内涵撰写出较为完整的文案,按照SZTT《珠宝玉石首饰创作证据固证认定标准》留存创作的原始证据,第一时间在真品溯源(CGICP)平台固锁创作证据并当天成功确认版权。呈现在珠宝商面前的时候,是拥有版权的完整“故事”或“理念”,珠宝商挑选并确定了“故事”或“理念”达成合作条件、甚至交付定金后,开始设计产品草图。如此一来,主题明确,设计周期缩短、选款成功率增加、合作保障大为增强。产品通过各种销售渠道进行销售时,拥有版权的“故事+产品”一起推广销售,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、设计师和珠宝商之间的粘性:如果“故事”或“理念”的版权属于设计师,珠宝商也会继续向设计师补单,形成可持续盈利、极大提高原创者积极性的良性合作模式。 


      没有文化主题的精确定位和内涵支撑,设计产品和挑选设计图就如同“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”没有方向,缺乏可持续的商业价值。虽然抄袭者通过改款轻易避开产品外观保护范围,但产品有了带版权保护的完整“故事”或“理念”,抄袭者就该着急了:原创产品投放市场时,是由完整的“故事+产品”一起投放的,首先打入消费者心智的是原创产品的主题和内容。为了逃脱侵权责任,抄袭者除了改款之外,必须要重新给产品赋予新的故事,否则一旦打包抄袭,极其容易被取得侵权证据!即使产品改变外型也难逃责任!同时,帮助抄袭者销售产品的第三方电商平台,如天猫、京东等,为了避免连带责任,会将抄袭者生产的产品下架,给抄袭者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,抄袭者还面临着随时被诉讼的风险,日子将十分飘摇和苦逼。 


      先忘掉产品一小会,是为了不禁锢在原来的思维模式中。我国的珠宝行业是一个传统的加工和贸易型产业,文案和平面尚且是普遍的弱项,出现“先有产品,才有故事”也不奇怪。珠宝行业近年的“去材质化”,已经说明了珠宝行业启动了向文化创意产业转型的车轮,不过还远远不够,要彻底的去除尴尬,必须谦虚地学习成功的经验并痛下决心,勇敢、坚决地加强文创力量的不足。倍受关注的IP是什么?IP首先就是“故事,或有故事的人或物”,关于如何全方位地保护IP和原创设计产品,得空可查看我发表在《饰界》杂志中《得IP者得天下》一文(2017年11月10日发表)。


      以上是一些粗浅建议,不足之处,请各位指点、拍砖,我仍会继续深入观察和思考,抛砖引玉。祝福我们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蒸蒸日上,我们一起努力,创建一个良性的、快乐的、健康的珠宝产业发展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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